农村土地分为农业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土地。农业用地就是我们常说的用于种植作物和其他作物的土地,建设用地一般分为居住区、公共设施用地、工业用地、商业、物流仓储、交通设施、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广场、绿地、特殊用地等;未利用土地是指未开发利用的坡地,海岸线等。
近几年来,我国的建设用地规划规模已经缩小,特别是对于农村宅基地而言,监管越来越严,农民建房不仅要取得宅基地批准证书,更要取得农村建设用地许可证,否则就不能私自建房。然而,拆除旧房来建造一座新居的手续要相对简单些,在这种情况下,有些村民为了图个方便,就想把自己的老房子拆了再盖,这样家人就可以住上宽敞明亮的新房子了。
但是,拆毁自家宅基地老房翻修新屋也是必须遵循一定的规范,如果出现以下情况,也不允许任意翻修。
一、非集体组织成员私人购买农房,不得翻修。
最近两年,有部分城镇居民喜欢到农村买民房,殊不知这些民房都是建在村集体土地上的。有了民房的村民只有宅基地的使用权,没有对宅基地的所有权,在拥有民房的村民把民房卖掉后,就意味着他们已经放弃了使用宅基地的权利,宅基地的使用权已经交还给村集体。而且城镇居民买了民房也不能拥有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所以,一旦城镇居民把他们购买的民房拆掉,那么,就不能再进行翻修。
此外,还有甲村村民到乙村购买民房的现象。因甲不是乙村民组织成员,故依照相关规定,甲同样无法拥有乙村民组织的宅基地使用权,甲将私下购买的乙村民组织成员的房屋拆除,也不能再进行翻修。
二、已有新宅基地的,不得翻修旧屋。
一户一宅的土地使用原则在我国农村得到实施。全体农民仅能拥有一套宅基地,拥有多个宅基地的,一律属违法。本人家的旧宅基地经自己审批后,已交回集体土地,集体已拥有使用旧宅基地的权利,因此,农村居民家的旧房子一旦被拆除,不允许再次翻盖。
三、未经批准擅自翻修的宅基地使用面积超过标准。
自己获得批准的宅基地使用面积是0.25亩,但是也有一些农户在自己土地上擅自扩大宅基地使用面积使自己的宅基地面积增加到0.3亩以上。这部分已经批准了宅基地面积的土地,本来是属于集体的。所以,当农民自己拆除房屋后,不能再侵占集体土地,只能在批准土地使用面积内自行翻修房屋。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xx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xxx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