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 第2页

    • 2023.12.13 | admin | 165次围观
      杭州建德市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统一登记发证办法(试行)
      《建德市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统一登记发证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统一登记行为,保护权利人之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房屋登记办法》(建设部令第168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发证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2014〕73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 2023.12.12 | admin | 230次围观
      私房的所有权属于私房产权人。宅基地的使用权也就随着房屋而转移给新的所有人。
      宅基地使用权能否继承的相关解答如下。 1、宅基地房屋可被继承,相应宅基地使用权随之继承《继承法》第3条规定,公民死亡时遗留的合法财产属于遗产,可被继承。“合法财产”的范围在该条及《民法通则》第75条做了列举,包括公民的房屋、林木、生产资料等。公民的房屋不仅包括城市建设用地上的房屋,也包括农村宅基地的房屋,《继承法》及其司法解释对后者没有做例外规定。从遗产范围来看,主要是被继承人享有所有权的物,对于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可否纳入遗产范围,法律没有明确规定。 2...
    • 2023.12.12 | admin | 183次围观
      我们村有一家要把他的宅基地卖掉,我如果买下来了,有什么权益?
      在买下了别人家的宅基地之后,你就可以获得这块土地的使用权,可以对已有的房屋进行犯贱。不过在办理过户手续的时候可能就比较的难,需要对方的配合。比如说宅基地上面有房屋,就需要办理相应的房屋过户手续,不然就会在分拆迁补偿款的时候起矛盾。因为你当初购买的只是宅基地,并不是上面的房屋。 同村之间是可以进行宅基地的出售与购买的,但一定要符合相关的手续,并且还要经过公证,不然就有可能后患无穷。比如有网友分享了自家村的经历,有一个农户购买了别人家的宅基地,把上面的房子推翻重建了,已经住了几...
    • 2023.11.27 | admin | 409次围观
      农村“一户一宅”,一个人能占多少平方米?宅基地建筑标准是多少
      农村宅基地是国家无偿提供给农民居住的建筑用地,其所有权属于集体和国家,农民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但是要想盖房子,必须按照相关规定提出申请,获得审批通过之后,才能动工新建。目前国家对于农村宅基地管理越来越严格,坚决执行农村一户一宅制度。 也就是一个家庭户头下所有成员共同享有一处宅基地,多出来的宅基地要退回,或者分配给其他有需要的家庭,或者直接还原成耕地。那么在农村一户一宅制度下,每个人宅基地的面积有多大呢?宅基地的建筑标准是多少呢? 一、一户一宅制度新政策。 过去农村宅基地管理...
    • 2023.11.26 | admin | 282次围观
      辽宁有三!大连唯一!旅顺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工作正式启动
      12月21日,旅顺口区召开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工作启动仪式暨培训会议,标志着全区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正式启动,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省农业农村厅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处长孙军、市农业农村局局长栾玉瑄到会指导。区领导赵红巍、冷雪峰、孙美艳、郭振峰出席会议。区宅基地改革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各涉农街道相关负责同志、专干以及宅基地改革工作专班人员参加会议。 据悉,为探索推进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加快补齐农村土地制度短板,完善乡村振兴的政策体系,中央决定在全国选择100个县区开展新...
    • 2023.11.16 | admin | 318次围观
      关于印发《七里乡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七里乡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理顺宅基地管理秩序,推动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有序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登记办法》和《国土资源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2011]178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2014]73号)、《缙云县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引发《缙云县...
    • 2023.11.15 | admin | 311次围观
      关于天台县农村宅基地及住房确权登记实施细则有关事项的补充意见
      关于天台县农村宅基地及住房确权登记实施细则有关事项的补充意见 为了进一步加快全县农村宅基地及住房确权登记工作进度,简化办事程序,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村宅基地及住房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浙自然资函﹝2019﹞30号)和《天台县农村宅基地及住房确权登记实施细则》(天政办发﹝2018﹞74号)文件精神,现就实施细则中相关事项作如下规定: 一、妥善处置历史遗留问题 1、1994年4月19日《浙江省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实施办法》实施前建造的农房,符合《天台县农村宅基地及住房确权...
    • 2023.11.11 | admin | 316次围观
      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相关规定
      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相关规定 目前关于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与注销登记的规定,主要见于土地登记规则中。土地登记规则第37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双方当事人应当在转让合同或者协议签订后三十日内,涉及房产变更的,在房产变更登记发证后十五日内,持转让合同或者协议、土地税费缴纳证明文件和原土地证书等申请变更登记:(一)依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二)因买卖、转让地上建筑物、附着物等一并转移土地使用权的;房屋所有权变更而使土地使用权变更的,在申请变更登记时,应当提交变更后的...
    • 2023.11.10 | admin | 344次围观
      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相关规定
      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相关规定 目前关于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与注销登记的规定,主要见于土地登记规则中。土地登记规则第37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双方当事人应当在转让合同或者协议签订后三十日内,涉及房产变更的,在房产变更登记发证后十五日内,持转让合同或者协议、土地税费缴纳证明文件和原土地证书等申请变更登记:(一)依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二)因买卖、转让地上建筑物、附着物等一并转移土地使用权的;房屋所有权变更而使土地使用权变更的,在申请变更登记时,应当提交变更后的...
    • 2023.11.06 | admin | 405次围观
      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周口市淮阳区贯彻 实施方案》的通知
      淮政办〔2021〕21号 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周口市淮阳区贯彻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区农场、原种场,区政府有关部门: 《周口市淮阳区贯彻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6月3日 周口市淮阳区贯彻《河南省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实施方案 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工作,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