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 第4页

    • 2023.11.10 | admin | 288次围观
      户口转城市宅基地如何处理
      户口转城市宅基地的处理如下:户口转城市户内仍有亲属的可以继续使用宅基地,全家一起迁出户口的可以有偿退出宅基地,收回的宅基地由集体经济组织召开会议统一进行讨论审批重新分配。 一、户口迁出了农村的宅基地怎么处理 户口迁出了农村的宅基地,房屋主人可以继续使用,但是不能够对房屋进行修建。户口迁出了就是非农户籍人,是不能回村盖房的。宅基地是家庭户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的土地,由于城镇住宅大多是房地产开发商建造的楼房故一般住户不涉及宅基地概念,现今的宅基地主要指农村宅基地。包括建了房屋、建过...
    • 2023.11.06 | admin | 404次围观
      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周口市淮阳区贯彻 实施方案》的通知
      淮政办〔2021〕21号 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周口市淮阳区贯彻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区农场、原种场,区政府有关部门: 《周口市淮阳区贯彻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6月3日 周口市淮阳区贯彻《河南省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实施方案 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工作,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
    • 2023.11.03 | admin | 376次围观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可由城镇户籍子女继承 宅基地使用权继承政策
      不少农村子女进城后落户城镇,而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能否继承就成了问题,近日自然资源部经商住房城乡建设部、民政部等部门对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问题做出了明确答复,表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可由城镇户籍子女继承,那么一起来了解下吧!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可由城镇户籍子女继承 由商住房城乡建设部、民政部、国家保密局、最高人民法院、农业农村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3226号建议的答复》(自然资人议复字〔2020〕089号)可知: 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的子...
    • 2023.11.03 | admin | 455次围观
      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要求,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加强我乡农村宅基地建房管理,落实宅基地管理责任,推动乡村建筑风貌整体提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赣农字〔2020〕2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遂府办字〔2021〕90号)等文件精神,现就规范我乡农村宅基地用地建房申请审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农村宅基地...
    • 2023.11.02 | admin | 372次围观
      农村建房每户多少平米?宅基地如何审批?老乡们这些规定请注意
      如何既能满足农民合理建房需求,又能坚决遏制新的违法违规建房现象的发生?4月9日,河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河南省自然资源督察执法工作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农村建房每户宅基地多少平米? 河南省试行的《管理办法》明确宅基地标准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党组成员谢长伟在回答记者提问时介绍,《河南省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办法(试行)》于2021年1月29日由省政府印发试行。《管理办法》明确了宅基地标准:对城镇郊区和人均耕地少于1亩的平原地区,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
    • 2023.11.02 | admin | 423次围观
      紫金县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ZFG-2021-006 紫府办〔2021〕15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紫金县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 紫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12日 紫金县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农房管控和乡村风貌提升的指导意见》(粤府〔2020〕43号)、《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